根据《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,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优惠加分。为保证优惠加分考生资格的真实性,进一步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确保我省2010年高招“阳光工程”的落实,现将我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加分资格考生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6日至6月15日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向我办普招科反映,电话:0791-6827432。
附:南昌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加分资格考生名单
南昌市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六月六日